福建中职中专网为福建初中升学择校民间信息交流平台,本站主要为福建中考生提供福建中职、中专、技校、卫校的招生、报考指导服务,权威信息请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各中职招生院校官方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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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那么"中本贯通"是什么呢?"中本贯通"即中等职业教育与应用本科专业贯通的培养模式。学制为7年(3年中职+4年本科)。简单来说就是中职进,本科出。先一起来看看通知原文吧!
一、试点内容
选拔部分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良的初中毕业生,通过中考招生进入试点中职学校相关专业学习3年后,经转段考核合格,转入对口的试点本科院校学习4年。7年学习期间,由试点本科院校、中职学校合作建立文化基础、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衔接贯通的培养体系,系统培养专业理论扎实、技术精湛的本科层次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试点学校和专业
首批在3所本科院校和10所中职学校开展试点,从2024年起实施。
(一)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机械电子工程专业与福建理工学校、福建工业学校的机械制造技术专业;福建技术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与福建省邮电学校、福建商贸学校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
(二)厦门华厦学院物联网工程专业与厦门工商旅游学校物联网技术应用专业;厦门华厦学院通信工程专业与厦门信息学校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
(三)泉州职业技术大学物联网工程技术专业与晋江职业中专学校物联网技术应用专业;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专业与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泉州职业技术大学电子商务专业与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与晋江安海职业中专学校机电技术应用专业。
三、招生录取
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的招生报名、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由各设区市级中考招生机构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含国际学生),录取分数不低于当地设置的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各试点项目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由我厅核定后下达至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纳入当地中考招生计划(详见附件 1)。每年初中毕业生填报升学志愿前,设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省下达的"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政策向初中学校和社会公布。录取名单须经相关中职学校和本科院校共同确认后,由设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录取新生数据(见附件2)于每年9月底前报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四、转段考核
(一)考核形式。转段考核形式包括过程性考核和转段考试。
(二)过程性考核。由本科院校与合作的中职学校共同制定,对贯通培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思想品德、实践能力等表现进行过程性考核(其中至少2门核心课程由本科院校命题考核),并做出考核结论。经公示无异议后,考核结果认定为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转段考试。过程性考核方案于学生入学中职第一学期向学生公布。
(三)转段考试。学生在中职二年级下学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我厅划定转段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线学生方可转段至对口贯通的本科高校继续学习。未通过转段考试的学生,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或普通高考。
(四)转段计划。转段招生计划根据转段考核情况在当年高 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生的本科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
五、学生管理
(一)"3+4"试点项目学生学籍采取分段注册、分段管理。前三年由中职学校注册中职学籍,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管理,学生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通过转段考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后四年由本科院校注册本科学籍,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执行本科院校收费标准,学生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同等待遇。
(二)"3+4"试点项目学生属特殊类型学生,在学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学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转专业、转学或其他学籍变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3+4"试点项目资格,退出试点项目。其他类型中职和本科教育学生不得转入"3+4"项目试点班。
(三)学生申请休学的执行相应阶段学生休学规定,对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如学校仍开设相同专业项目试点班,可转入相应年级试点班学习。否则,只能转入相同或相近专业的非试点班学习。
(四)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转段考核合格,颁发中职毕业证书;完成本科阶段学习,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学生未通过转段升学,应作为普通中职学生对待,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中职毕业证书。
六、工作保障
(一)科学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试点本科高校要会同中职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的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以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岗位标准为依据,共同制定并严格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方案要充分体现"7年一贯"一体化设计课程体系,对原中职、本科课程体系进行拆解、再造和改革,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保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本科高校要全程参与(含前3年)人才培养,做好过程监督,确保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工作科学、合理、有序执行。
(二)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试点院校应建立信息预警、反馈、激励与纠错机制,确保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各个环节和相关要素始终处于合理可控状态,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我厅将对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工作持续开展监控,适时组织专家评价培养质量,对参与贯通培养的学校及专业进行动态调整。
(三)规范招生行为。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招生计划每年下达一次,不再增补。分配至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3+4"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剂,招生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由各设区市级中考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并报我厅备案。试点院校应将试点有关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就学形式、学习地点、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等明确告知学生、家长及社会。招生简章需报我厅审核后发布,严禁任何学校利用虚假承诺或广告招揽学生,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取消贯通培养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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