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职中专网为福建初中升学择校民间信息交流平台,本站主要为福建中考生提供福建中职、中专、技校、卫校的招生、报考指导服务,权威信息请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各中职招生院校官方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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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职中专网为大家整理泉州中职和技工学校招生方案最新方案,下面是正文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制度,规范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招生行为,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招生工作文件,以及市教育局印发的《2024年泉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平台、分批录取”原则,实行全市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含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五年制高职,在我市招生的省属相关学校)招生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分批次投档录取办法(第二类招生对象除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采取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有序。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类型
(一)招生对象
1.第一类招生对象:参加我市202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生。2.第二类招生对象:往届初中毕业未升学学生(未参加我市202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及具有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的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人员。本类对象只可在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网上(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招生结束后,参加部分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自主补录(具体办法和要求见第六部分)。
(二)招生类型
1.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我省今年首次在3所本科院校和10所中职学校开展本项试点。通过中考招生录取部分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分数不低于当地普高最低控制线),进入试点中职学校相关专业学习3年后,经转段考核合格(考核形式包括过程性考核和转段考试),转入对口的试点本科院校学习4年。前三年由中职学校注册中职学籍,学生享受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等资助政策;转段后四年由本科院校注册本科学籍,执行本科院校收费标准,学生享受高校本科生同等待遇。学生在学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学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转专业、转学或其他学籍变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3+4”试点项目资格,退出试点项目。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转段考核合格,颁发中职毕业证书;完成本科阶段学习,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学生未通过转段升学,则作为普通中职学生对待,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中职毕业证书,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或普通高考。
今年该试点项目面向我市招生共140人,与五年制高职在同批次录取。
2.五年制高职教育。包括“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
3.三年制中职、技工教育。招生学校分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
(三)有关要求
1.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报考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教育的考生应为参加本年度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招收国际学生(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且在我市学校接受教育的外国学生)按照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以及福建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录取批次及志愿填报
(一)录取批次顺序及志愿设置
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按照以下批次顺序录取。各批次均不限制最少填报数量,考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填报若干志愿或者选择不填报。
1.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批次。设置15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2.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征求志愿批次。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批次录取后,通过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组织1次征求志愿填报、录取。设置15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3.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志愿批次。设置3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4.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征求志愿批次。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志愿批次录取后,通过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组织1次征求志愿填报、录取。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二)志愿填报时间及填报办法
1.志愿填报时间。①填报常规志愿:中职、技工学校(含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与普通高中志愿同时填报,填报时间为:6月24日8:00—6月28日18:00。②补填或更改常规志愿: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预计7月22日8:00—7月23日20:00,具体填报时间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通知为准),有需要的考生可补填或更改中职、技工学校(含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③填报征求志愿:分别在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录取后(预计7月27日—28日)和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志愿批次录取后(预计8月1日—2日),具体填报时间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通知为准。
2.志愿填报办法。中职、技工学校(含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志愿与普通高中志愿统一在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考生使用电脑登录该系统填报网址:http://zzxt.qzedu.cn。具体填报办法见泉州市教育局印发的《2024年泉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三)填报须专业测试(面试)院校专业要求
1.填报须专业测试(面试,下同)专业的考生应及时关注相关学校的专业测试动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专业测试。
2.填报体育、艺术院校须专业测试并按折算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体育运动学校相关专业,具体专业见学校招生通告),须将该院校专业填报在相应批次的“志愿1”,未填报在“志愿1”的该志愿不予投档录取。
3.填报须专业测试但不按折算综合成绩录取(测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的专业,可以按考生意愿进行志愿排序填报(既可以填报在“志愿1”,也可以填报在其他志愿)。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该专业志愿不予投档录取。
(四)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考生填报志愿前应注意了解拟填报学校情况(如办学性质是公办还是民办,学校类别是中职学校还是技工学校),填报民办学校须特别注意了解收费标准。各招生学校的办学性质、收费标准、学校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将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印发的相关招生计划文件中一并公布。考生可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以上文件。
2.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志愿表样见附件1,正式志愿表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为准。
四、放弃录取资格
(一)申请放弃常规志愿批次录取资格。在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批次,或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志愿批次被录取的考生,允许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申请“放弃录取”(点击选择“放弃录取”,无须到招生考试部门现场确认)。申请放弃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批次录取资格的预计时间为7月25日—26日,经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后续批次(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征求志愿批次,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志愿批次及征求志愿批次)录取;申请放弃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常规志愿批次录取资格的预计时间为7月30日—31日,经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后续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征求志愿批次录取。具体申请时间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为准。
(二)不可申请放弃征求志愿批次录取资格。在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征求志愿批次,或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征求志愿批次被录取的,均不可申请“放弃录取”,不可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三)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在网上招生阶段被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或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录取的学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日期到学校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者,应事先由学生本人与家长(监护人)共同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可再参加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含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的录取。
(四)申请放弃普高录取资格,参加中职、技工学校(含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录取。被普通高中录取(不包括在征求志愿批次被录取)的考生,允许其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放弃录取”,经审核通过后可参加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和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的录取。申请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于7月16日10:00前到中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现场确认(须签订承诺书)。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形成汇总表于7月16日15:00前将电子版(Excel格式)连同盖章扫描版(PDF格式)上传至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
五、招生计划与投档录取
(一)招生计划
1.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以及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招生须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未经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允许,各校不得更改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另行公布。
2.各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本年度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学校和拟招生专业,认真核实所属学校办学条件(包括教学、生活条件和师资配备等)情况,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合理安排各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对目前仍未完成达标任务的中职学校应压减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数少于毕业生数)。各中职、技工学校填报《2024年泉州市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2),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电子版(Excel格式)连同盖章扫描版(PDF格式)按归口管理报送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3.为加强对全市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统筹,推动我市中职、技工学校特色发展、差异发展,办好优势专业,避免出现专业建设上的同质化问题,全市中职、技工学校原则上面向全市招生、不设置招收县域外学生计划数的比例。个别县(市、区)学校确有特殊情况,由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该县(市、区)所属中职、技工学校安排不少于招生计划总数的5%用于招收县域外学生,其余招生计划用于招收本县域学生。
4.若五年制高职院校在本市外的招生计划未完成,申请调回我市征求志愿批次招生的,有关院校应提前与泉州市教育局沟通并提交相关材料,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进行。五年制高职院校若因生源不足需调整招生计划的,由院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按省教育厅的意见执行。
(二)投档录取
1.投档分。考生参加我市202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十科考试成绩(含因政策照顾加分)合计后的总分,合计分数办法见《2024年泉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方案》。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须为合格及以上。
2.投档录取规则。各批次投档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采取“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即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逐个投档,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投档(体育艺术院校须面试并按折算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除外)。各批次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投档。
3.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在我市招生的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录取最低控制线,不低于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五年制高职录取最低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60 分;五年制高职教育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
4.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5.录取管理。采取“同一平台,两个账号”办法,由教育部门负责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中职学校的录取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技工学校的录取管理。
(三)须专业测试(面试)的院校专业招生
1.各院校招生应尽量减少专业测试。确有必要组织专业测试的院校,应于6月12日前与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并将学校专业测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盖章扫描版)按归口管理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除确有必要专业测试并按折算综合成绩录取的体育、艺术院校特殊专业外,专业测试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考生填报须专业测试的志愿,但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该专业志愿不予投档录取。学校应于7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交专业测试合格学生名单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
3.体育、艺术院校特殊专业确有必要专业测试并按折算综合成绩录取的,学校按以上时间节点和要求与泉州市教育局沟通,报送相关备案材料和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学校应通知考生将该专业填报在相应志愿批次的“志愿1”。如果没有填报在“志愿1”,该志愿不予投档录取。在投档录取本类考生时,先以折算综合成绩进行“志愿1”投档,如果“志愿1”未被录取,则以考生的投档分进行其他志愿投档。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相关专业招生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五年专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进行。
六、剩余招生计划学校的自主补录
网上(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所有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五年制高职及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可以进行自主补录。办学条件不达标且剩余招生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5%的中职学校,原则上不进行自主补录。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不进行自主补录。
(一)补录对象
1.网上招生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我市202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第一类招生对象),在网上招生阶段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包括各常规志愿批次录取后,在规定时间申请放弃录取资格并经审核通过,未被后续批次录取的考生)。在网上招生阶段被录取,未按录取学校要求和规定日期报到,逾期两周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可参加其他学校的自主补录,由此空缺的学位可用于自主补录符合条件的对象。
2.符合条件的第二类招生对象。在补录符合条件的第一类招生对象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可进行第二类招生对象招生。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不补录本类对象,公办中职学校原则上不补录本类对象,特殊专业需补录的应事先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申请及录取办法
1.公开条件、自愿申请。需要自主补录的学校应制定自主补录方案,经校务会集体研究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报名申请条件、报名申请办法和录取规则。五年制高职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与网上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一致,三年制中职、技工学校接受报名的最低分数控制线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于(以各校公布的时间为准)向中职、技工学校报名申请。
2.分数优先、择优录取。招收第一类招生对象,采取“分数优先”办法,按中考投档分从报名申请考生中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招收第二类招生对象,可通过面试等形式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各校拟录取名单经校务会集体研究通过,并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于9月2日前将拟录取学生信息录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按归口管理由市教育局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七、特殊教育学校中职班(中职学校特教班)招生
由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报名申请条件和办法。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于8月5日前向招生学校申请,由学校提出拟录取名单,于9月1日前将拟录取学生信息录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需要在就近中职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于8月20日前向学校申请,学校审核研究通过并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书面报送市教育局,并于9月1日前将学生信息录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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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重磅通知!2024年泉州中职和技工学校招生方案来了@中考生,快来测一测适合报考的学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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