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职中专网为福建初中升学择校民间信息交流平台,本站主要为福建中考生提供福建中职、中专、技校、卫校的招生、报考指导服务,权威信息请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各中职招生院校官方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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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实施意见》(闽教基〔2018〕6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落实中考中招改革进一步强化考试招生评价育人导向的通知》(闽教基〔2021〕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中考中招改革,强化考试招生评价育人导向,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促进教育公平,现就做好2023年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下同)招生录取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好2023年福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以下简称中考与中招)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8〕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福州市2023—2024学年度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校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校历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中职学生就业有技能,升学有通道,可以上本科— 莆田职业教育,多个专业等你来,中职学生就业有技能,升学有通道,可以上本科— 莆田职业教育,多个专业等你来,新修订的职教法出台后,中职教育的定位是以升学与就业并重,为学生提供升学、就业、职普融通等多种发展路径。在升学方面,要扩大职业本科、应用型本科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计划。今后,职业教育就不仅有中高职层次,还有本科层次,以及硕士层次、博士层次。在就业方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招委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
2023年漳州市中职学校招生第二次征求录取公告,经研究,同意还有空余学位的以下中职学校组织第二次网上征求录取(具体附后)。请考生在填报征求志愿时注意以下事项:
2023年漳州市三年制中职(含技工院校)仍有缺额计划须进行征求志愿(具体附后)。请考生在填报征求志愿时注意以下事项:
漳州市2023年五年制高职招生征求志愿计划公告,2023年漳州市五年制高职批仍有缺额计划须进行征求志愿(具体附后)。请考生在填报征求志愿时注意以下事项:1 未被前面批次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征求志愿。
福州市第一批普高继续逐10分降至585分,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轮转投档录取。现将普高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1 “定转统”指定向生剩余指标调整为统招生指标。2 表格中“ ”表示普高学校某招生类别在该志愿已没有招生名额,故无分数线。
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结束,已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专业)详见附件。除附件表格中的学校(专业)外,其余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均未完成招生计划。至此,2023年中招录取工作暂告一段落。7月31日前,将在实验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剩余计划。
根据闽教职成〔2017〕48号文件精神,生源不足的五年制高职体育、艺术专业投档线降至民办普高体育艺术特色班最低投档控制线的60%(326分)并于7月26日继续投档。今日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二批五年制高职学校(专业)如下:
除上述院校(专业)外,其余第二批五年制高职院校(专业)均未完成招生计划。7月26日,将根据闽教职成〔2017〕48号文件精神,生源不足的五年制高职体育、艺术专业投档线降至民办普高体育艺术特色班最低投档控制线的60%(326分)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职业学校的设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与职业教育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职业学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筹设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审批, 职业学校的设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与职业教育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职业学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设立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审批,本标准规定了设立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审批办理主体、法定依据、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本标准适用于设立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审批事项的办理
终止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审批,本标准规定了终止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审批办理主体、法定依据、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本标准适用于终止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审批事项的办理
为了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0月23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明确我省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将于2023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3〕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2023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报名对象:全省中等职业学校2021级、2022级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含高职院校招收的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学生,不含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均须参加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有升学意愿的2021级学生还需参加等级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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